❏ 站外平台:

自由的成本——当开源遇上伪自主

| 2014-04-29 09:33   评论: 5 分享: 2    

来自BlenderCN社区的罗聪翼,“国内Blender第一人”,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国内2起盗版Blender的事件,并对国内开源软件和开源项目的发展,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源代码、社区与协议,三者是开源的必备要素。

声明:本文作者为罗聪翼(@congcong009),BlenderCN社区维护者,国内第一位Blender基金会认证培训师。文章内容并不代表CSDN官方观点,特此声明,下面是正文内容。


其实开源软件和付费开源软件之间的对比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提起了:

  • 开源软件(Open  Source  Program)是否可以被合法商业化;
  • 商业化后的开源产品能保持开源软件的特性;
  • “共产主义”(利他主义)的开源软件如何PK“资本主义”(利己主义)的闭源软件,或者如何取得两者的平衡。 

上面稍后再谈,我们先看看Blender近期遭遇的一件被盗用的事件吧。 

一、2014年,中小学创新设计软件盗版Blender事件

今年3月,BlenderCN社区的伙伴发现国内出现了一款《中小学创新设计软件》,并作为某比较有知名度的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参赛作品指定制作工具,而这个比赛是由教育部主办,已经举办了十五届。在官方活动制作软件的下载页面上,可以看到GQY的下载地址,详情参见地址

 

点击下载后是一个EXE安装包,安装结束后点击运行,得到的界面与Blender软件运行界面对比,如下图:

 

左图:中小学创新设计通用软件                          右图:Blender运行界面 

从截图中可以看到,除了将软件标题改成了“中小学创新设计通用软件V2.0”(都2.0了,那1.0是什么样子的?),其他界面均保持了Blender的默认启动界面,仅仅把默认的界面语言切换成了中文。  

同时,我们打开中小学创新设计软件的安装目录,查看其安装文件如下:

 如上图所示,目录中Blender的图标和执行程序被修改了名称和图标,同时标注有Blender基金会的授权说明文件也被删除了,仅保留基本的Python库等授权。 

接着,我们通过百度检索,得到该软件的操作说明书,如下图所示:

该说明书除了将软件名称做了替换修改,其他全文原封不动照搬我的著作《Blender权威指南》在51CTO放出的三章试读篇章,连图片都没换,明显地可以看到直接使用的是51CTO网站图片。   

软件复制到如此程度,而且还能名正言顺地被引入至全国级大赛,这后面有什么故事呢?我们暂且不谈。接下来,我们尝试在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上查询该软件的信息,得到如下结果(页面链接)  :

查询结果显示,该软件已经于2013年12月完成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且拥有合法的登记号和软件著作权证书,证书经查询如下(查询链接)  :

综上,这是一款拥有合法版权保护的国产软件,享有国家版权法的合法保护。最后我们来看看这是出自一个什么样的公司之手,通过百度检索,我们可以得到相关信息(查询链接)。

鉴于该公司以及其出品的软件具有各种合法资料和著作权文件,并且能进入国家级大赛指定的使用软件,这家注册于3年前且注册资本只有5W、2/3员工都从事外包服务的公司,能有如此强大的业务能力,我们只有称奇了。  

二、 2012年,Blender社区与3D魔方线上争权

上面提到的锐尧并不是第一家复制Blender的公司,Blender也不是第一次被盗用!

在2年前,Blender社区也面临过类似的复制事件。国内某公司,将Blender完整拷贝并包装成为一款名为“3D魔方”的软件公开发布 (查询地址)。其在发布初期还标榜为“自主开发定制完善而成的一款全新一代本土化全功能开源、免费、非商业3D软件”,并“特意”借国际版权日首发,以下是摘自各媒体对3D魔方的介绍:

“在又一个国际版权日来临之际,国内知名的3D门户3D动力网近日宣布,将从今年5月起,面向3D用户提供全功能开源3D软件——「3D魔方(3Dmofun)」。据悉,这是国内首个全免费的3D软件,由此也标志着国内3D软件将正式开启免费时代。”
“「3D魔方」是我们3D动力遵照GNU GPL国际开源软件规则,在国际开源软件平台基础上,经自主开发定制完善而成的一款全新一代本土化全功能开源3D软件。我们希望3D魔方的推出,能颠覆传统软件收费模式,加速3D软件开源与免费的进程。目前3D市场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对于实力强大的国外3D软件企业,中国企业只有争分夺秒与时间赛跑,才能赢得3D软件开发竞争中的主动权,但无论结果如何,3D魔方的推出,对于中国市场发展来说都是有促进作用的。”
“随着软件开源与SAAS模式(在线软件服务)成为未来的主要方向,3D魔方将从根本上巅覆和支持国内3D应用开发普及的模式与进程。”(腾讯网报道:《3D魔方5月推出 国内3D软件正式开启免费时代》 赛迪网报道:链接)  

除了网络宣传,从其官方论坛(链接地址) 更新文章来看,还能看到该公司以各种大赛和培训为噱头,在各大高校中实施推广,例如在北航召开研修班(查询地址)。由于本文作者没有现场参与,无法证实,希望此知情人士进行证明。  

3D魔方明显使用了Blender的全部代码,但在其所有介绍中对Blender只字未提。与此同时,还修改了Blender图标、文件后缀、启动画面,同时删除了和Blender有关的全部协议、官方Logo和Wiki地址等。除此之外,在其官网以及现场展示的PPT中也盗用了多名艺术家的作品,并且未署名。最厉害的地方,就是还制作了一个弹窗公告 (未提供开源代码,这不符合开源软件的名号嘛),具体内容,请查看汇总展示地址

在社区发现其对Blender的篡改后,社区的小伙伴们和3D魔方打起了维权之战:

  1. 选择在媒体和任何出现过3D魔方的文章下做跟贴澄清,标明该软件的原始出处; 
  2. 在百度贴吧、开源中国和各开放社区平台发表Blender被盗用并命名“3D魔方”的新闻。 

回帖和跟帖进行没多久,来自3D魔方的工作人员便站了出来,并选择了自理自居的无赖方式回复,因此各种舌战回复发生在论坛和微博上,在社区伙伴被触动选择回应之后,对方便以“诽谤”和“污蔑”威胁恐吓发表正面言论的小伙伴。为了避免大家在这场线上争执中受到伤害,社区紧急选择停止和对方产生正面冲突(号召令),并采用了“非合作不沟通”的形式应对,要求对方提供一切法律相关证明以及律师函接收人联系方式,要求以法律的方式正面交涉。

在对方选择不予提供资料并不理会的同时,我们咨询了相关法务朋友,得到了以下反馈:  

  1. 在我国选择起诉软件被侵权或盗版,原告需要具有对该软件的著作权,或者以第一作者签署授权为合法代 理人的身份,并在相关版权部门开具软件版权鉴定报告(费用大概是2万人民币),只有鉴定相似度达到一定 比例(记得应该是20%)才可立案,对侵权方发起公诉;   
  2. 起诉需要选择对应的法律条例和依据,例如因侵权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版权登记纠纷,如果涉 及经济问题,还需要举证涉及金额,有时数字得达到一定额度这个官司才好断。

以上只是起诉的前提条件,如果要继续坚持走法律这条路,还不包括法院的各种流程消耗、聘请律师的费用, 而版权律师还真不好找,有经验的版权律师大都在北京等一线城市。

总的来说,要以官司的方式起诉,首先民间团体名不正言不顺,而且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财力,最后还可能因为举证的难度和可靠度导致胜算不大。最惨的情况可能是,如果我们因为在维权上对法律条款的不熟悉而导致举证力度不足,就有可能原告成被告,而这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从一些所谓的合法资料上看,我们能出具的证据不一定能被版权法保护,因为著作权才是打官司的关键(所以中小学创新软件的这个官司可能打起来会更难)。在决定走起诉流程的同时,我们还和Blender基金会做了沟通,希望能得到基金会的支持和帮助,在收到我们的邮件后,Blender基金会主席Ton回复如右图所示(点击看大图)。

邮件中文翻译:  

1) 首先,如何阻止3D魔方   
  • 我可以联系并寄出一份正式的控诉文件,麻烦告诉我他们的地址?(我会要求他们同样删除掉网站上盗用版 权的作品和截图);   
  • 我会将这件事发布在Blender.org网站上,详细列举他们的可耻行为。我们可以保证当在搜索引擎中输入3d魔 方的关键词后,结果一定能指向我们的站点;
  • 我可以寄给你一份陈述Blender基金会是Blender的原始版权所有者的证明公函,用来证明3D魔方的一切做法是无效且违法的,只要有人支持他们你就可以把这份文件发给他;   
  • 同时我会联系自由软件基金会的法务中心,他们之前给过我不少支持。
2) 如何代表Blender在中国维权   
首先我需要研究下相关法律案件,因为我不可能授权谁可以代表Blender基金会,因为这本身是违背基金会原则的。
除此之外,我想还是有方法可以让你可以遵守中国法律来合法拥有代表Blender在本国的发言权,不过:
  • Blender基金会本身是不受中国法律所保护的   
  • 请在严格遵守我们现有的法规和协议维护Blender基金会的利益前提下,你可以考虑创建一个类似的合法基金会,或者是一个非股权结构并不具有任何实体目标的公司机构  
注意:Blender研究院也不属于以上范畴
3) 是否需要建立一个合法授权的分支办公室或教育机构   
我同意这样的做法可以有效地支持你去向3D魔方维权,但是目前这不是Blender基金会成立的初衷。我们需要 继续保证独立非营利性,并且远离任何特殊商业关系。   
你可以考虑以另外一种形式的合作伙伴形式或组织,由中国Blender基金会来支持,这样既可以在全国建立多个合法的分支机构,还能有效地授权他们去维权例如对抗3D魔方。
希望这些能有所帮助,随时沟通。   
Ton  

两天后,Ton发来了第二封邮件,如右图所示(点击看大图)。

中文翻译:

我已经咨询了自由软件基金会,但是他们似乎帮不上什么。他们也不知道如何在中国建立类似有效的合法维权。
我的建议是:你可以作为官方Blender网络合作伙伴的身份,注册network.blender.org,不过那个网站需要8月份才能上线(目前已经上线,译者注) 。 
届时,如果你在这个事件中需要进行身份验证,你可以告诉他们你是官方的Blender网络合作伙伴,并且可以通过邮件的方式向Blender基金会主席也就是我来求证。  
Ton  

邮件沟通后,结合实际情况中遇到的问题,我们都能意识到无论是任何手段,想要为Blender维权真的会很困难。因此我们决定选择Ton的第一条建议,来结束这次交涉。  

我们着手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包括代码比对、协议文件比对、被修改内容比对、作品侵权等等,对资料一一汇总,提交给Blender基金会。很快,有关3D魔方的全部事件被刊登上了Blender官方首页的耻辱墙(链接地址);与此同时,在微博和论坛上,我们选择不再和对方产生言语冲突,而是“强烈谴责”并要求对方遵守开源协议,在3D魔方的所有页面上注明Blender。终于,对方做出了让步,同意在页面上的一角,加上了Blender名字(页面链接),除此之外,下载没有变,论坛和推广依然继续,仅此而已。  

大概一个月左右,这场维权斗争算是渐渐平息了下来。第一次参与盗版Blender软件的维权,同时作为一个民间 团体,我们第一次亲身体会到了维权之路何其艰难:开源在国内法律保护上的缺失、相关法律求助无门、法律流 程繁琐和高额的人力物力成本,以及潜在的各种风险……这些都是正义和权利得到伸张的阻碍。  

最后,我们将这次事件的总结汇集在论坛中,请参考文中对所有Blender允许被商业化的各种解惑(页面链接)。  

三、开源的三驾马车:代码、社区与协议  

之所以说一个软件叫开源软件,是因为其原作者将代码按照一定协议开放给开源社区的过程,它需要具备基础的自由/开源价值观:开放、共享、协同、自由、无偿、选择。开源软件的价值观和商业应用之间拥有一个相对的平衡,那就是开源是可以被商业化的,但饮水勿忘挖井人,企业发布的开源软件是继承与社区开发和发行的基础,进行二次开发或者进行配套服务支援而采取的商业模式。可以说,商业化是开源软件可以持续发展并且规模化产业化的一个必要条件,也是对开源价值观和开源协议的一种传播。  

我们接触开源,使用并且试图应用开源的时候,请勿忘记“开源软件”不仅包含代码,还要包含一个合适恰当的协议。不过对于目前的中国大陆,真正的版权保护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这么好的软件,不克隆一个怎么行?”、“既然有做好的,干嘛要再造个轮子?”,存有这样想法的还大有人在。

基于前文举出的两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自由开源软件与配置的商业化在中国则常常是落地 “自主化”应用,而这其中也包含了我们在开源应用中最容易忽略的一点“授权协议”。  

看看已经成功商业化的开源软件怎么做的。   

  1. 双授权模式。MySQL(社区版)执行自由/开源软件许可协议(最新的是GPLv3),可从官网上免费下载;而MySQL(企业版)是基于社区版再开发的,软件授权模式也发生了变化,作为收费版本,企业版将提供额外的服务支持,详见可参见MySQL官网。前者的功能会多一点,而更像是后者的一个测试版,具体版权见官方解释地址
  2. 二次开发。社区开发的开源软件是原创性技术,而企业后续开发并完成的开源软件是将开源技术成熟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说是“二次开发”。二次开发可以促使开源软件趋于稳定、优质、高效甚至成熟,例如企业发行的Linux和开源版的Linux操作系统,前者不仅继承并开放由社区开发的源代码,还在优化、兼容性开发、模块配置、本地化以及专用工具和插件等方面提供了更专业的支持,但这部分由企业开发的工程化技术是不开放的,包含了自主创新因素和自主知识产权,所以企业Linux操作系统是要收费的。   
  3. 在开源软件上采取附加软件模块的方式。例如国内开发的“银河麒麟”操作系统,它是在FreeBSD(开源软件)基础上再开发的(自行开发的主要是安全软件,约占整个软件的不足20%),等于在80%的开源软件上附加上20%的闭源软件模块。这样做的结果, 连美国国家安全局(NSA)都认为,“银河麒麟的研发使美国向中国军网进行渗透变得无效”。顺便指出,基于开源软件(社区版),采用附加专用软件模块方式,在二次开发后形成的整体软件中,附加专用模块的构成不得大于20%,这时整体软件才还可称为“开源软件”。  
  4. 定制模式。Ubuntu永远是免费的,用户可任意下载、自由使用和修改,但Ubuntu也有商业版,如由Ubuntu的发行商Canonical为用户定制的特别版Ubuntu,Canonical将向用户提供支持和服务,这是要收费的。  

所以,开源软件在自由和商业之间,不是只能取其一不能存其二的关系,两者的分水岭或平衡点,就是发布时选择的授权。  

而开源软件并不是只有代码,还包括文档,开发管理,书籍视频等,后面这些则都是由开源社区来提供。如果一个开源软件没有社区,那么就可能一直停留于“孤芳自赏”的状态,发展艰难。有了社区之后的开源软件,其代码会活起来,并自我成长和生发;而选择了合适的版权发布,则可以将一个开源软件推向不可思议的商业领域,加速其成长和持续化发展。  

开源就像是一场修行,但并不是每个开源项目都能做到功德圆满,唯有能在各种侵犯和扰乱中依然坚强成长的开源软件,才能最终成就自己。因此,如何保护开源是各位选择进入开源领域或者正在准备开源化的伙伴们需要首先关注的内容,这里最重要的保护伞就是发布协议。希望CSDN发挥媒体力量,呼吁大家增强版权保护和尊重意识,同时普及与开源有关的协议知识,并尽量提供有力的法务咨询支持。 借知友的一句话,“旅途中,有西湖惬意的微风,也有沙漠般的烈日当头。好在,选择了,就不怕远。” (文章链接) 

最后,请参考GNU基金会对“GNU Free Software”的定义(链接):

“自由”、“自由软件”  是权利问题,不是价格问题。自由应该是“言论自由”中的“自由”,而不是“免费啤酒”中 的“免费”。自由软件关乎使用者运行、复制、发布、研究、修改和改进该软件的自由。更精确地说,自由软件赋予软件使用者四种自由:  
  • 不论目的为何,有运行该软件的自由(自由之零)。      
  • 有研究该软件如何运行,以及按需改写该软件的自由(自由之一)。取得该软件源代码为达成此目的之前提。 
  • 有重新发布拷贝的自由,这样你可以借此来敦亲睦邻(自由之二)。      
  • 有改进该软件,以及向公众发布改进的自由,这样整个社群都可受惠(自由之三)。取得该软件源码为达成此目的之前提。  

相关链接

(作者/罗聪翼 整理/王子殿下) via: http://code.csdn.net/news/2819335 



最新评论

W_Lu 2014-04-30 11:59 2 回复
我如果要支持,需要做些什么?什么是我能够做到并且能够帮助开源软件维权的?
微博评论 2014-04-30 11:25 3 回复
遇到无赖没办法,只能转发。
游客 2014-04-30 10:58 3 回复
这种情况,一定要掐死。
微博评论 2014-04-29 11:08 3 回复
当无私遇上无赖,嘿嘿。。。
微博评论 2014-04-29 11:08 3 回复
再转[呵呵]

返回顶部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顶部的“╋”,
使用“扫一扫”将网页分享至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