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自:https://opensource.com/article/17/9/5-reasons-facebooks-react-license-was-mistake
作者: Simon Phipps
原创:LCTT https://linux.cn/article-8876-1.html
译者: 薛亮
Facebook 公司的 BSD+专利许可证失败的原因不是因为许可证本身,而是因为它忽略了开源软件更深层次的本质。
2017 年 7 月,Facebook 公司应用于 react 等项目的许可证组合被 Apache 软件基金会禁止使用。该许可证组合曾被 Facebook 应用于其所有作为开源软件发布的项目,它使用了被 OSI 批准的广泛使用的非互惠许可证 BSD 3-Clause,并且加入了宽泛的、非互惠的专利授权条款,但为了应对挑衅者,该许可证组合的终止规则同样宽泛。这种组合代表了一种新的开源许可证,我称之为“Facebook BSD+专利许可证”(FB + PL),在我看来,该许可证试图与 GPL v2 和 Apache v2 许可证保持兼容,以规避这些许可证所指称的不兼容性。
使用 FB + PL 许可证的 Apache 项目仍在发挥作用,但是我认为 Facebook 所犯错误的原因可能不会立即被一贯秉持实用主义态度的软件开发人员们所注意到。例如,由律师转行做程序员的 Dennis Walsh 针对这个问题表示:“它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他的观点是,FB + PL 许可证仅对你所使用的适用该许可证的特定软件项目产生影响,专利授权撤回的后果对另一个专利持有者来说并不严重。他得出结论说:
“Facebook 想要推广开源软件同时不被起诉——这是一个崇高的目标。为此,它可以使用一些苛刻的条款。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上述实践和法律方面的原因,很难在被攻击之后发现是谁干的。”
Dennis 也许是对的,但这并不重要。Facebook 自出机杼地发明自己的开源许可证是一个坏主意。有一系列非直接风险或具体情境的重要因素需要考虑,Facebook 的许可证几乎将它们完全忽略了。
所以争论这个问题没有什么意义,因为风险很小,问题微不足道。以一种忽视我上面列出的五个社区规范的方式行动无益于任何人,甚至也帮不了 Facebook。虽然 Facebook 目前正在坚持己见,但我希望它能够改正,我愿意提供帮助。
作者简介:Simon Phipps 是“公开软件”开源项目的发起人,以志愿者身份担任 OSI 和文档基金会的理事。
译者简介:薛亮,集慧智佳知识产权咨询公司高级咨询师,擅长专利检索、专利分析、竞争对手跟踪、FTO分析、开源软件知识产权风险分析,致力于为互联网企业、高科技公司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