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可以自由下载,但是制定试用 30 天的 EULA 是 RH 的自由,只要不违反其中涉及到的开源许可证。2、不能因为有人利用它来欺诈,就归咎于 RH,这不是信息不对称,而是用户本身的不作为,难道连起码的产品/服务信息不看也是 RH 的责任吗?事实上,我觉得,RH 做的没错,我也一向反对使用无订阅的 RHEL,既然不能同意 RH 的 EULA,那就用 CentOS 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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