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有关专利战争,但这次的料或许更好看。
先说一个有趣的事情(这不是瞎编的段子):
今年 4 月,来自加州的法官 Lucy Koh 要求要求苹果和三星减少专利诉讼数量。这已经是第二次作此要求了。
饱受摧残的法官认为,庞大的专利诉讼数量“是对陪审团残酷和异常的惩罚”,并表示,如果双方不继续精简专利诉讼数量,将不可能在 7 月 30 日进行审判,或延期到 2013 年。而苹果是最希望能按时审判的一方,于是苹果律师请求法官再给一次精简专利诉讼的机会。
法官的厌烦其实等同于你我。谁都不愿意一打开网站、或者 RSS 阅读器,满屏的都是专利战的战况通报吧?更何况,这专利战还遍地开花,都不能像追美剧一样看了这场看那场——太多了,摸不着头脑。我个人认为,所谓“碎片化“在这里才是最完美的诠释。
专利大战发展到此时,已经从“保护自己合法知识产权”的正当意义转向“小样我就不让你顺心”的恶意层面。毫无疑问,谁打下去都是两败俱伤。除了那些接单子的商业律师。
前不久,我们的大鼻子漫画家 Manu 画了一幅名为《伟大的艺术偷盗》的漫画来讽刺苹果的专利战策略,虽然引来争议,但有一个事实不得不承认:大多数专利诉讼官司,都是苹果挑起的。
AllthingsD 消息,作为苹果矛头指向的 Android 阵营最大后台,Google,终于战火烧向自己直属小弟摩托罗拉移动时,向苹果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这个意见来自 Google 的常务副总裁,首席法律顾问 Kent Walker。他在一封写给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信中这样表述:
“事实上,一些大家正在共同使用的某些技术确实能带来良好的用户体验——这也是 FTC 和其他部门在 SSO 文件中强调的。但这些技术或许发生在这样的场景之下:一个企业已经宣称他们对某项技术享有专利,但别的企业随后又独立对这项技术进行开发,以更好的支持自己的产品。而该项专利的归属权在某些时候会对消费者的福利带去很大影响,我们希望委员会能将这种能成为行业标准的专利考虑进去。”
其实,就是 Google 在委婉诉苦:一些苹果拥有的专利几乎可称作行业标准,并且也是获取商业成功的标准。在这种背景之下,所谓”专利“就应该被普及。利用这些专利大打专利战,不仅对消费者不好,还有害正常商业竞争。比如,滑动解锁、多点触控技术等就应该被接受为行业标准,而非一家公司持有的专利。
苹果这边,首席法律顾问 Bruce Sewell 毫不领情给委员会写去一封信件,信中写道:
“iPhone 是苹果公司花费数十亿研发的,iPhone 中凝聚着无数第三方开发者的心血。iPhone 的价格已经远远低于它能带来的价值。用 iPhone 拍照、制作家庭收支表格、玩游戏等,这些 iPhone 开拓出来的功能跟行业标准无关;iPhone 无以伦比的设计,也与标准无关。为什么我们的专利在被大众接受,喜爱并且流行开来之后,就应该成为行业标准?”
类似的话我们也在 D10 大会上听 Tim Cook 讲过:
“苹果不是为了全世界无偿开发这些技术。世界上最混蛋的事情就是,我花了一辈子研究一个东西,终于做出成果的时候被某些人剽窃,然后署上了他们的名字。”
苹果确实有资本说这些话:如果”滑动解锁“真如调侃那样来自中国古老的”门栓“,那么也只有苹果能在千年之后率先把这个绝佳的体验放在手机上。而且 Cook 在 D10 大会上的评述也不无道理:
“专利的授权应该建立在 FRAND 标准上(fair、reasonable and no discriminatory manner),而不是将其定为行业标准公开给大家的基础上。当一些人剽窃你的主意时,他们其实在告诉你:来跟我打官司吧。而这些看起来疯狂官司真的会阻碍创新吗?不会,起码对苹果来说不会——但这已经过火了,我希望这些官司本不该存在。”
战斗的双方此时都已经亮出观点,明显是从根本上就有分歧:谷歌希望将一些争议专利作为行业标准,而苹果则认为这些专利是他们公司的心血。
短期来看,Android 和 iOS 阵营的和解是不可能的了。只是这一系列的专利战已经从要求赔偿逐渐升级至大区域的禁售,而且,禁售列表的产品级别也逐渐从不温不火上升到主打产品。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对消费者都是坏消息。
在这个手机厂商不专心做手机反倒去打专利战的年代,我真想喊出星爷片子里出现频率极高的一句话:
“别打了!再打就出人命了!”